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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管理

重大经贸活动


 

 

非洲有关国家出口商品谨防高价低报

 

近日,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某家具生产企业一批出口埃及沙发进行装运前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正常范围,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实际货值是原申报总值的三倍。检验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如实申报,否则将不予签发检验证书。在检验人员耐心的讲解和劝说下,最终企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实进行了申报。

自2004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先后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等非洲国家签署了双边检验合作协议,对出口上述非洲国家的工业产品必须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检验证书方可正常通关。按照装运前检验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除对每批货物品质按约定标准进行检验以外,还必须对货物的准确数量及价格进行符合性、真实性验证,有效的防止欺诈行为。

上述事件暴露出部分出口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掌握不及时、不深入,沈阳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充分了解非洲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并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避免届时因品质不良或高价低报无法获得装运前检验证书,进而遭输入国主管部门退运,导致不必要的损失。